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罷免是民主社會當中相當重要的一環,它是開除不適任之民選官員及代表最直接的辦法。一名聰明的政治家,在政治舞台上所做的每一個決策都是為了極大化political survival (政治上的永續生存),無論在民主國家或是極權國家都是如此。先不討論一名政治家在極權國家的舞台上如何贏取持續演出,在民主國家的政治家要贏取永續的生存,「民心」成了最重要的要素,違反民心的作為將使其暴露於兩種風險:下一場艱辛的選戰及被罷免的可能。套句老話:「得民心者,得天下;失民心者,失天下矣。」筆者認為,相較於等待下一次的選舉,適時地行使罷免權力極具彈性,並能在離下期選舉還尚遠的同時有效地避免低能官員誤國﹝在此所謂之低能是無法行使應執行之工作、無法順從民意、無法用專業知識和邏輯說服民意﹞。除此之外,相較於抗議完後政府仍可能毫無改變,法律賦予了罷免強制性,有時候比起等待慢慢明亮地天色,直接開燈也是一個選擇。

ID-10066133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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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鄭宇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